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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说明

2022年09月22日 15:03  点击:[]

一、 办理步骤
1.申请人从天津软件行业协会网站(www.tsia.com.cn)下载著作权登记申报材料,用计算机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到协会。
2.协会对申请人发送的登记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登记流程,并反馈给企业带有申办流水号的登记表,申请人进行打印盖章(自然人申请的打印后由申请人签字)。
3.申请人到协会报送著作权登记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交纳登记费用,协会为申请人开具受理通知书。
4.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
5.协会在拿到版权保护中心正式受理书或登记证书后,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持协会开具的受理通知书到协会领取证书。
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材料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软件(源程序、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程序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源程序和程序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页码应标注在右上角,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程序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4. 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以自然人申请著作软登记时提供)
5. 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申报材料
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转让和受让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3.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 受让取得计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
?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4.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报材料
软件著作权人将权利部分转让或专有许可给他人的,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办理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2. 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3. 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 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 专有许可合同中应当明确许可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许可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专有许可权利的期限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4. 转让或许可方对于转让或许可行为的董事会决议
5. 原软件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的需要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三、 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登记的事项做变更或者补充登记。
(一)变更或补充登记范围
1.允许变更的事项:
? 软件名称(包括简称);
? 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允许补充的事项:
? 软件的简称;
? 首次发表日期。指对未发表的软件登记在软件发表之后,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
3.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
? 软件表达(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化;
? 软件权利发生转移;
? 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
(二)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所需材料
1.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
2.变更证明文件
? 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 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3.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4. 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
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
5.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6.软件登记证书或证明的正本、副本丢失或破损的,软件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祺 E-mail:chq@tsia.com.cn
电话:022-23789275、23789276 转 81 传真:23785962 转 84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G座四层西侧421室
邮编: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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