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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2022年04月24日 17:32  点击:[]

天津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津工E家 2022-04-24 15:52
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顽疾,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津南区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1.津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海河教育园废弃物转运中心负责人付建国、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刘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2021年1月,区环卫所海河教育园区废弃物转运中心司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要求,发生一起车辆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160万元经济损失。付建国作为该中心负责人,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飞作为区环卫所所长,对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安全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付建国受到记过处分,刘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津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科员杨光皓对人才落户经办工作把关不严问题。2020年7月至10月,杨光皓在审批来津落户人员申报材料中,存在部分申报人员佐证材料丢失情况,被市有关部门抽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杨光皓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审批工作流于形式。2021年7月,杨光皓受到记过处分。




3.津南区双桥河镇财政所原会计赵芙霞、双桥河镇综治办原主任李庆云、双桥河镇财政所原负责人李东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问题。2015年至2020年9月,双桥河镇综治办出纳刘世俊(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90余万元。时任镇综治办主管会计赵芙霞,履行财务核算监督工作职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时任镇综治办主任李庆云,未认真履行部门财务“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镇财政所负责人李东明,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落实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7月,赵芙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庆云、李东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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